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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季度咸阳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2010年四季度咸阳市 2011-03-05 21:52:31
一、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过去的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产煤县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煤炭战线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
一、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过去的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产煤县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煤炭战线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面强化监管职能,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瓦斯治理示范工程体系建设为抓手,以瓦斯和灾害治理为重点,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了我市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回顾总结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安全生产再创佳绩
      2010年,全市生产原煤3165.8万吨,实现产值140余亿元,对工业经济贡献率达到15%,对地方财政贡献率达33%,居能化产业首位。全市共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3人,比省煤炭工业局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8人减少5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控制指标连续五年保持全省最低,“十一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五连冠”。
      (二)年度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2010年,我们持续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在2009年3处矿井达到国家级,7处矿井达到一级的基础上,去年,各煤矿又持续加大投入,确保了投资到位、装备到位,实现了动态达标。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又取得了优异成绩,4对矿井达到国家级标准,9对矿井达到一级标准,16对矿井达到了三级以上标准。达标级别、达标数量为全省第一。
      (三)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我们要求要达标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县和示范矿井加大投入,加强瓦斯综合利用和监控系统建设,坚持做到软件硬件同时上、井上井下同达标。建成了彬县、旬邑、淳化3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彬县水帘洞、拜家河、旬邑县燕家河、长安煤矿等12对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年度矿井技术改造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2010年,先后启动旬邑县七里川煤矿采煤方法改造、清塬煤矿采煤工作面机械化升级改造、皇楼沟煤矿矿井升级改造、中达燕家河煤矿煤炭资源整合、彬县水帘洞煤矿改扩建、中达火石咀煤矿改扩建、下沟煤矿行人斜井改造、陈家坪二号井通风系统改造、淳化县安子洼一号井煤炭资源整合、安子洼二号井技术改造、永寿县碾子沟煤炭资源整合共计11个技改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66.7%。旬邑县宋家沟煤矿井底车场标高变更、彬县下沟煤矿行人斜井、彬县水帘洞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淳化县安子洼二号井技术改造、火石咀煤矿改扩建、永寿兴发、毛家山煤炭资源整合等7个技改项目已完成竣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5%。目前,全市机械化矿井煤炭产量占到全市煤炭总产量的85%,30万吨/年以上煤炭产量比重达到92%。
      (五)煤矿应急救援建设进一步加强
      我市煤矿应急救援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23对生产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同时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市政府今年投资588.3万元,完善应急救援装备169台(件),排水管3150米,电缆2500米。2010年省政府确定将全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示范项目落在我市,省煤炭局300万元建设资金已拨付到位。市矿山救护中队加强救援演练,全年共赴煤矿井下实地训练16次,出警2次为煤矿排除灾害。6月份,在长武亭南煤矿成功完成与煤矿救援队伍的水灾救援联合演练。11月9日,市矿山救护中队被确定为市应急救援支队矿山应急救援队,市委千书记亲自授牌。
      (六)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大
      市县煤炭监管部门紧密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要求对全市2429名“三项岗位人员”进行了培(复)训。7月对全市77名驻矿监督员进行了年度复训考核,三次专门邀请能源学院专家就第二期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防瓦斯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理论水平。我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措施得力,富有成效,得到了国家煤监局的肯定,在8月份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同时我市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验材料被编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经验选编》。
      (七)煤矿安全监控联网建设稳步推进。
      全市煤矿安全监控中心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目前市煤矿瓦斯监控中心已开始试运行,并与长武、彬县、旬邑三县17对矿井实现了市、县、矿三级联网,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
      (八)五个县煤炭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良好。
      12月中旬,市局对五个县局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的情况来看,各县煤炭局工作扎实,超前防范,圆满完成了2010年各项既定任务,为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发展的态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旬邑县亮点较多,尤其是瓦斯示范工程体系建设、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绩突出,瓦斯监控中心建设起点高,速度快,煤矿安全培训资料健全,首次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彬县领导重视,资料健全,尤其是在产量大幅增加,安全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狠抓驻矿监督员队伍建设,狠抓日常监督检查,狠抓县政府领导、煤炭局各科室包矿责任制的落实,使全县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发展的态势。长武县安全基础管理不断加强,资料规范齐全,瓦斯治理示范工程体系建设、驻矿监督员管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扎实高效。淳化县、永寿县工作扎实细致,各类资料完备,煤矿资源整合动作大,效果明显。整体工作较上年有显著提高。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产煤县政府,各县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全市煤炭工业安全、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2010年四季度煤矿安全工作主要措施
      四季度,是我市2010年煤矿安全工作能否收好关, 2011年工作能否开好头的关键。面对煤炭市场旺产旺销的实际,市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局把瓦斯治理、灾害防治和检查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年末岁首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局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抓细管,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了行为“零”失误、环境“零”漏洞、设备“零”故障、管理“零”缺陷,安全“零”事故。保障了四季度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彬县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治理示范工程体系建设为抓手,坚持关键环节和基础工程两手抓,针对瓦斯治理形势严峻的实际,由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查大系统,治大隐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旬邑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执法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同时邀请能源学院专家教授,对全县所有煤矿进行专家会诊,排查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长武县下发《关于扎实做好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扎实做好“一通三防”工作,严格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积极开展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验收,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淳化县不断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对个别煤矿局部瓦斯高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停产治理。 永寿县对新建、资源整合煤矿严格标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老空区探防水工作,对矿井人员培训不过关,现场管理不到位的给予严管重罚。
      三、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保持了全市煤矿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是煤矿安全形势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言好,更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盲目乐观。当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煤矿安全隐患突出。个别煤矿存在上隅角未悬挂瓦斯监控探头,井下煤尘大,长壁工作面一次装药多次引爆、放炮不用泡泥封堵、引线未拧结,瓦斯一度高达3%以上等问题。个别煤矿采煤机未装置机载断电仪,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探头设置不规范。个别煤矿井口20M范围内存在明火,井口检身工随身携带打火机,立井下口把钩工携带手机入井,井口检身房、井下躲避硐室发现大量烟头。还有个别煤矿出现CO超标现象。
      (二)小煤矿安全基础仍比较薄弱。我市30万吨以下矿井中,有相当一部分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突出表现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配备不足。相当一部分煤矿还存在图纸、措施和相关设备的调试记录等基础资料管理比较薄弱。还有位数不少的煤矿木支护淘汰工作进展缓慢,至今未完。
      (三)现场管理问题较多。有的煤矿通风管理不到位,扩散通风距离超出规定,矿井主要联络巷风门密闭不严且未连锁;有的瓦斯监控探头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有的探头未能按期进行标校,有的瓦斯监测记录牌板填写不规范;有的工作面端头支护不到位,液压支架防倒绳悬挂不合规定;有的井下防尘洒水设施不健全;有的井下“一坡三档”不到位;有的煤矿工人穿化纤衣物入井;有的井下移动设备接地线不符合规定,机电设备有失爆现象。
      以上存在问题,各煤矿要对号入座,立即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全力抓好“一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节后还将迎来全国、省市“两会”的召开。这一时期正值煤炭旺产旺销的季节,也是实现全市2011年煤矿安全平稳的重要阶段。各县局、各煤矿企业一定要提前谋划,全面安排部署这一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这一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市一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提高做好“一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县局、各煤矿企业要把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高和使命感,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以维护好、实现好和落实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确保安全稳定为核心,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以煤矿“一通三防”和灾害治理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好煤矿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局要把事故防范责任落实与事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企业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强化各级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煤矿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进一步强化领导包矿责任制和向煤矿派驻驻矿监督员责任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紧盯住安全生产薄弱、安全隐患较多的区域和企业,落实好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尤其是落实好乡镇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大对事故的考核权重,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局、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市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咸政煤发[2010]117号)文件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时刻抓好矿井“一通三防”,继续深化瓦斯、水害和火灾、尤其是井口冰冻等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于超前预防、主动防治。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和现场管理,狠抓“三违”,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和限定的入井人数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要加强对技术改造、改扩建、新建和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边技改边生产,对整合技改期间违法违规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并严厉制裁。
      (四)强化对节日期间停产(工)煤矿的管理。
      各县局要针对“双节”期间正常生产、停产检修和放假煤矿实施分类管理,督促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放假煤矿,要做好矿井通风、排水、巷道维修等工作,防止瓦斯积聚、淹井和巷道坍塌。对停产(工)检修煤矿,要明确检修项目,严格检修程序,落实煤矿安全责任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防范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要切实加强火工品管理,建立健全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力消除火工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火工品事故。要切实加强矿区治安管理,立井口要安设栅栏,加强矿区治安巡逻,严防非生产事故的发生。
      所有假期停产(工)煤矿在节后恢复生产之前,必须经县局初验,验收合格后,向市煤炭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煤炭局组织检查验收,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和施工。停产(工)煤矿恢复生产前,要制定恢复生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经专业人员排放瓦斯和有害气体确认安全有保证后方可恢复生产。各县局要建立健全煤矿停产(工)和复产(工)验收安全责任制,凡未经验收许可、不按规定要求排放瓦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擅自恢复生产和施工的煤矿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全面淘汰过滤式自救器。
      目前,除高瓦斯矿井外,我市绝大多数煤矿井下都是用过滤式自救器。这种自救器是一种专门过滤一氧化碳的自救器,它用于外界气体中氧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的条件下,且最长有效时间为45分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的要求,我市煤矿目前使用的过滤式自救器要更换成自生压的隔离式自救器。各县局、各煤矿企业要抓早动快,提前采购,一季度要全部淘汰过滤式自救器,统一更换为隔离式自救器。
      (六)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一节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工作不缺位,监管不空档。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赋予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咸阳市煤炭工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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