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年检察官培养体系已系统建立百余地方检察干部“上挂”最高检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 赵阳 )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数据显示,从1995年至今,已有137名地方检察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最高检挂职。
最高检政治部干部部部长张建军表示,这是检察机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的客观需要。
据悉,“上挂”有着严格的选拔程序:须由省级检察院党组提名,经严格考察,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向最高检推荐,最高检党组会议审定批准后方可确定为“上挂”人选。
“上挂”干部的管理也尤为严格: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由挂职所在厅局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所在厅局管理为主,挂职干部每个季度要向所在厅局和派出单位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政治部定期召开挂职干部座谈会,交流挂职经验体会。挂职结束,要专门考察,作出鉴定,相关评价材料进入省委组织部和干部本人档案。
“除‘上挂’制度之外,最高检已建立起系统的青年检察官培养体系。”张建军介绍说,对新任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青年检察官,最高检采取了到基层锻炼,到信访部门锻炼的举措。东西部青年检察官相互交流,互派检察官挂职锻炼,援疆、援藏和扶贫工作已成为青年检察官了解社会、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学会做群众工作、加强实践锻炼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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