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正文

神木县法院干部参股煤矿讨要红利 已被免职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神木县红利煤矿 2010-05-26 08:20:00
榆林市委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张继峰入股煤矿一事。会议要求市检察院立即着手调查张继峰入股煤矿的180万资金来源。另外,市法院要加快案件审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本报榆林讯 (记者 许森枷) 就近日媒体报道法官起诉煤矿讨要红利一事,5月24日晚,神木县紧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专门调查领导小组,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等违规违纪问题。神木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张继峰同志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昨日,榆林市委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神木县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张继峰入股煤矿一事。会议要求市检察院立即着手调查张继峰入股煤矿的180万资金来源。另外,市法院要加快案件审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事件回放

    2005年2月,张继峰和妻子王和霞将共有的一套住房作价43万元,卖给张继峰的同学陈某。后来又将自己村里分给的街产以138万元变卖。随后,张继峰夫妇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张继峰的名义与陈某等人合资,受让了神木县孙家岔镇宋家沟煤矿,受让价款1800万元,其中张继峰夫妇占10%的股份。入股煤矿后,张继峰夫妇先后从煤矿得到660万元。

    2007年七八月间,陈某将煤矿以500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冯某、余某三分之二股份,陈某持有三分之一股份,且将法人代表变更为冯某。2008年,张继峰夫妇得知此事后认为对方剥夺了他们受让煤矿的权利,遂将煤矿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煤矿方给付其1100万元的红利及逾期给付造成的损失。陈某认为,2005年2月张继峰夫妇以隐名合伙人入股,后来国家不允许公职人员入股煤矿,他们就给张继峰夫妇退还了两次共360万,算是退股,后来给的300万也是张继峰夫妇退出经营的费用。煤矿方还认为,张继峰是国家公务人员,以其身份是不能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煤矿应给付张继峰夫妇2007年分红款500万元、2008年分红款600万元共计1100万元(已付300万元)。今年2月2日,煤矿方不服,上诉至榆林市中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