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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后总结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会计职称经济法 2010-05-25 15:00:08
2010年中级职称考试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新的方向,其中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总体上突出了综合分析,阅读量加大了、分析量加大了、需要考生自主定性的量加大了。针对这一新的情况
 2010年中级职称考试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新的方向,其中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总体上突出了综合分析,阅读量加大了、分析量加大了、需要考生自主定性的量加大了。针对这一新的情况,辅导名师李玉华老师在考后第一时间针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进行了点评,并对下一步的学习进行了指导。衷心希望能够对2011年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所帮助。

  一、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命题总体新动向





  2、分析量加大了,需要判断和分析的题目增加了。思考的东西增加,需要整理思路的题目增加。这就决定了考生在平常的学习中更应该注意基础的夯实,对基本理念的把握和对知识的运用能力的提高,简单的考前突击记忆的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目前经济法的考试方式。

  3、定性的量加大了,符合讲课强调问题:什么是法,对于法学基本原理的考察要求提高了,而这也是辅导名师游文丽老师一直倡导的教学理念,一直被人们所忽视的《经济法》科目考试终于回归了其应该具备的考察方式与方法,也是未来考试的必然方向。

  二、主观题命题特点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答题部分考查定性能力。2010年教材编写突出了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知识点,在考试中也体现了一些新的变动。其中主观题:前两道简答题非常突出考察对于教材主体的把握,比如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整体把握。另外对于代位权案例分析的考察,突出了定性的能力要求。

  综合题更加体现出题量、分析量、定性判断加大的特点,问题虽然比较简单,但是需要我们按照既定的思路和方法展开论述。不仅需要对基本的知识点很熟悉,更要熟悉分析的思路和方法,也就是平常法学分析思路的理解和掌握。在答题方法上注意三段论的模式:定性分析+引用法条+结合案例重说法条。



  三、关于客观题的命题特点

  客观题,今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出题已经能够做到这样一个效果:以前不重视经济法、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仅通过考前几个礼拜突击的同学绝大多数过不了关。很多客观题出题点选项跟教材原话相差几个字而已,对于突击的同学而言虽然看到了、但是不到位,并没有理解吸收教材内容,题目很难做对,面对75分的客观题肯定很难拿到高分。给同学一个信息:学习还是不能偷工减料,不能半点马虎。考察层次基本上是作为会计师应该具备的基础知识。



  「总结」针对考试出现的新特点与新动向,我们不能再抱着功利的心态去应试,对于中级职称《经济法》这个科目通过考前突击记忆来提高已经不再是百试不爽的方法了,而是应该深入理解经济法基础知识,树立自身的经济法分析理念和方法,我们认为只有这样的学习方式才是比较科学的学习方法,不仅能够促进经济法分析能力的提升,也能够顺利地通过《经济法》科目考试。只有自身强大了才是真的强大,那么中级职称的考试目的也就达到了!一纸证书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始终要记住这一点。最后预祝大家学习进步,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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