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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永锋特稿:黑龙江女记者坠楼疑云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黑龙江疑云特稿 2010-03-20 22:41:00
2009年5月21日夜,黑龙江大庆市青年女记者吴召秀,在大庆市大同区电视台四楼半窗口离奇坠落。幸运的是,女记者虽然受了重伤,但抢救回了生命。 然而,女记者因对坠楼后过程失忆,导致案件陷入僵局。十个月

     2009年5月21日夜,黑龙江大庆市青年女记者吴召秀,在大庆市大同区电视台四楼半窗口离奇坠落。幸运的是,女记者虽然受了重伤,但抢救回了生命。
   然而,女记者因对坠楼后过程失忆,导致案件陷入僵局。十个月来,一桩女记者在电视台办公楼内的蹊跷坠楼案;一桩从无凶手的“自坠楼”到有凶手的“被坠楼”,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罪恶?坠楼案后风波不断,年轻女记者泪洒申冤路。 

 女记者蹊跷坠楼
 自杀?他杀?扑朔迷离 

    
吴召秀,25岁。2004年在黑龙江《大庆晚报》加入新闻队伍,并于2006年取得新闻出版署记者证。多次获得东三省及中国晚报协会的好新闻奖。2009年4月离职,欲转型从事电视媒体。5月初,不想让自己会成为新岗位“拖油瓶”的她,来到大庆市大同区电视台学习摄像技巧。

   2009年5月22日9时许,吴召秀的姐姐接到大同区电视台主任赵常勇打来的电话,“昨晚聚餐,你妹妹多喝了点酒,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脚需要打石膏,无大碍。是在大同治疗还是送回大庆?”听到妹妹摔伤的消息,她立即请赵主任将妹妹送回大庆油田总医院。

   近11时,吴召秀被送至医院。本以为妹妹只是摔伤了脚,可见到妹妹时,姐姐却吓坏了,在她眼前,活泼的妹妹已意识不清,口中一直喊着“求求你,饶了我,放了我——疼……”

   经过各种检查后确诊,吴召秀头部双侧额颞部硬膜下积液、右肩胛骨骨折、右侧第6、8根肋骨骨折、血气胸、腰椎骨折伴脊髓损害、盆腹腔积液、肝肾之间囊性包块、左内踝骨折、双跟骨骨折。

   在朋友的提示下,吴召秀的姐姐才发现,这么多伤,看着怎么也不像是“从楼梯上摔下”那么简单,倒像是从高处坠落摔伤的。而这时,家人也发现,吴召秀的右臂有几处淤青,恰如人的手指印。但妹妹还处于昏迷状态,只能先报警再做打算。于是,亲属到了事发所在地辖区的大庆市大同公安分局报了案。

   很快,公安局有了结论:“酒后高空坠落,无外力作用。”据办案民警说,吴召秀是从大同电视台四楼半的窗台坠落的,技术鉴定窗户上有她的指纹,另据分析是面朝窗口坠落。事发现场是个施工现场,贴在墙根处有半米宽的水泥板被撬起,半米外便是施工时用的铁架子,施工时,在贴着墙根处,刚好把撬起水泥板的土堆成一堆,吴召秀双脚先落在了那个土堆上,也因此,捡回了一条命。

   “酒后无外力作用坠楼?”对于这个结论,吴召秀的家人感到疑惑。“无外力作用”,那不就是自杀了?工作顺意、乐观开朗、无感情困扰的她,让家人怎么也想不出她有自杀的理由。再者,“酒后坠楼”?虽然平时她不喝酒,但应酬的时候,1斤白酒还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据他们了解到,那晚的应酬持续七个小时,她只喝了2两多白酒及2瓶啤酒。这点酒,能让她去跳楼?熟悉她的人谁都不相信。

   虽然没有了解到事发情况,但家人还是觉得这件事非常蹊跷。家人到现场看过,那个窗台很高,而且是双层窗户,以吴召秀的个头,很难够到窗户上那个插销。就算1.80米个子的人,试图跳上那个窗台,都没有成功。他们想不通,身高1.55米的吴召秀,怎么能爬到那个窗台上去,而且,据警方说,她是面朝窗户坠落的,跳楼的人,还会在窗台上180度的旋转后再跳下去?匪夷所思……
 

泪眼质问
    “如果那天我没有醒来?”

 
     2009年5月24日,在疼痛呻吟声中醒来的吴召秀,看着身边有许多家人和朋友,纳闷儿地问“怎么这么多人啊?”“醒了!醒了!”旁边的人惊呼着,姐姐一直在问她“你认识我是谁吗?那个是谁知道吗?”姐姐用手指着亲人们,听着她一个一个的说出名字,姐姐笑了。一脸茫然的她,问着“到底怎么了?”

   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晚参加同事们准备的庆祝大同电视台赵常勇由副主任升为主任的聚会。

   姐姐告诉她,她从四楼半的窗口坠落,捡了一条命的消息,问她会不会是自己跳的。她说:“不会啊!我第二天就要回来准备去新单位报道了。我在大同电视台里,住在四楼,从来没去过四楼半。”

    据了解,大同电视台的那个楼有五层,四楼半是楼道里最高的一个窗口,离地面有18米左右。能捡回命来,实属万幸。她努力去想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她什么也想不起来。后来问过医生,医生说头部的伤,可能会导致部分失忆情况的发生。
    姐姐告诉她,那晚是和她一同回单位的田某和值班的杨某把她抬回楼里的,杨某的女朋友那晚也在。听到田某的名字,她就条件反射地表现出恐惧。于是,家人猜想,这件事一定和这个人有什么关系。可是,吴召秀伤得很重,家人暂时无暇顾及其他事情。

    2009年5月28日,由于腰椎的伤压迫神经,急需手术。在进入手术室前,大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来到病房录笔录,可吴召秀依然什么都不记得,她只是在说:“我不会自己跳楼的,我没有自杀的理由。”苗燕伍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就不好办了,技术鉴定你没有受到外力作用,就是自己跳的。”就这样,大同分局做出了“酒后自坠楼”的结论,没有下达结案通知,理由是:属意外,不属案件。

    因为记不起来没有证据,就无法破案。吴召秀怎么也想不明白,“那如果那天,我没有醒过来,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了吗?连个案子都不算?”

    由于骨折地方太多,她在床上躺了四个多月,才可以勉强站起。直到八个月后,才可以适当地走一些路,但走路超过半小时,脚就疼得要休息几天。可是,整整八个月,除了她与田某有推搡的一幕一直出现在脑海里外,其他什么都没想起来。只是后来几次和田某、杨某见面时,她感到了他们的不安,似乎在逃避着什么。

    “自跳楼”记者
一告告出“寻衅滋事”“被跳楼”

 

   苗燕伍曾说过,她是百分之一万的自跳楼,不会有“凶手”。可吴召秀和家人都坚信,她是不会自己跳楼的。八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记起什么。而这八个月里,有太多的谣言袭击着这个女孩,譬如:压力太大轻生、为情所困跳楼自杀……吴召秀觉得,通过自己去想起整件事的经过,似乎是不太可能了。于是,提出了案件中存在的几个疑点,找到了大庆市公安局长曹力伟。

   疑点如下:

1、酒后失忆,自己跳楼。醉酒后的人还有力气去爬窗台吗?更何况是高过自己肩膀的窗台。

 

2、发现伤者,为何不送医院?田某、杨某发现受伤的她,竟然没有送医院,也没报警,而是在房间里放了一个晚上,这是何用意?

 

3、遥控器。据说,窗台上有个遥控器,才断定了吴召秀是从那个窗口坠落的。可是,她从不知道自己的房间里有遥控器,她也从来没看过卧室内的电视,因为她一直是用电脑的。可公安局却没有留下那个遥控器,那遥控器哪里去了?又带着怎样的秘密?

 

  4、公安机关拒绝验伤。事发时,发现吴召秀右臂上有几处淤青很像人的指印时,家人向警方提出验伤,可警方说“法医是给亡命案验伤的,人没死,用不上法医验伤。”

  5、面对窗户跳楼。无论是求死,还是在紧急情况下,一个跳楼的人,应该是面朝外,可是她是面部对窗户而坠落的。

 

  今年1月13日,吴召秀将这些疑点,陈述给大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力伟。希望曹力伟能主持公道。

  1月21日,大同公安分局要求吴召秀去公安局重新询问笔录并录取指纹。在询问中,警察说:“我们不是神,连个嫌疑人都没有怎么查。”吴召秀将自己的怀疑提供给警察“田某是凶手,杨某知情。”

  在当日,警方对田某和杨某的突审后,田某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办案民警说:“田某承认和你跳楼有直接关系,你的医药费不白花了”。

       

     疑凶落网
     神秘的百万“和解费”
 

   1月22日,有人给吴召秀打电话,询问是想要点钱和解,还是要追究田某的刑事责任。吴召秀的回复只有一句话“我要真相,要凶手。”2010年1月23日,大同电视台赵常勇及一位副主任,带着田某的父亲、叔叔(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一位领导)及田某的父亲和妻子,来到吴召秀家,商求和解,被她拒绝。

   之后的几天里,吴召秀的家人,接到许多人的求情电话,甚至有人说“是要五十万还是一百万,有个价就行!”

   “都有人出价百万了?”对于这个价格,让吴召秀很吃惊。田某的叔叔曾介绍说,田某的父母是农民,妻子是个镇里的老师,结婚不久,孩子刚满周岁,父母为他们结婚还背负着债务。“叫价百万,到底是谁这么大的底气呢?”询问过朋友后,只知道是大同区某单位的领导替田某家谈的,而这位领导,吴召秀并不认识。

   而此时,公安局还曾怀疑,吴召秀收了对方的钱,才“想不起来”,她要真相,因此拒绝了高额“和解费”。从此,百万的“和解费”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也成了一个谜。

 

   

治安队长称受害人“精神不正常”
       二告告出“强奸未遂” 

     田某已被拘留,公安机关重新询问笔录。在询问中,民警对吴召秀说,“你应该感谢杨某,在这次突审中,从他和他女朋友的问话里,找到了突破点。这次笔录,你只能回答肯定的东西,有猜测和想象成分的,你就说不清楚或者不记得就可以。”吴召秀当时感到很疑惑“这次杨某和他女朋友说的话找到了突破点,那以前他们说的,不就是假口供吗?那不就是在包庇田某?警察居然让我感谢他。”在录笔录时,吴召秀除了和田某有过争执这一幕能肯定外,其他的都无法给予肯定的说法。治安大队蒋队长说:“你是精神有问题吗?要不然那么大的事,我就不信你一点也不记得。”在之前的问话时,蒋队长就曾经问过她“有没有精神问题或者家庭成员有没有精神病史”,之前是问案,吴召秀都回答了“没有”。而今,又一次问到这个问题,吴召秀告诉蒋队长“你们若怀疑我有精神问题,那你们现在停止询问,先带我去做个精神病鉴定,确定一下我到底是否有精神病后,再查案。”         

     警察让吴召秀感谢杨某,那个那晚知道她是从楼上坠落,只因田某不让他管这件事,他就没报警也没有求救,而且帮助做假证的人;辱骂受害人有精神病;1月21日才录取的指纹,那之前公安机关所说的,技术鉴定窗户上有她的指纹,那鉴定结果从何而来?吴召秀感觉,警察的态度存在明显的偏袒倾向。而且此时,田某已被刑拘,既然是刑事案件了,为何还是由治安大队办案?“寻衅滋事”,这个差点要了人命的案子,只因“寻衅滋事”?带着这些疑问,她再次去找大庆市公安局长曹力伟。见到曹力伟前,她接到了大同公安分局局长于锡亮的电话。于锡亮说,他上任不久,以前不知道这个案子的,让吴召秀先别去找曹力伟,去找他,他一定给吴召秀一个满意答复。

   吴召秀去见了于锡亮,提出了这些疑问。于锡亮对辱骂吴召秀的事,表示道歉,另外当即撤换了原来的办案警察,由刑警队接手此案的调查。

   几天后,吴召秀得到消息,检察院以“强奸未遂”的理由,对田某批捕,而杨某,也被拘留了。

 

      险些丧命竟是“轻伤”
     公安局长称:“这是对你最大的保护”


  1月28日,大庆市公安局法鉴处受理了吴召秀的伤情鉴定。2月22日,法医通知吴召秀把CT片取回,拿告知鉴定结果出来了,但他们只对办案单位,所以结果要由办案单位通知本人。公安局一直没有通知吴召秀鉴定结果。2月25日,吴召秀给大同公安分局刑警队姜队长打电话,询问结果,被告知未接到法医通知。

 之后,每隔两三天,吴召秀就给公安局打电话问结果,有时一天打两次。均被告知“未出来。”3月16日,吴召秀致电于锡亮,问为什么法医说结果出来了,公安局却说未出来?于锡亮说,会尽快给回复。

 直到3月17日,办案刑警才告知,结果出来了,是“轻伤”。

 鉴定时,法医就告周,一周后出结果。而且在告知结果出来后,公安局仍推诿称“未出来”?吴召秀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看到自己有四大项十条符合重伤标准。而这些险致命的伤痛在一个多月后被通知为“轻伤”,这一个多月中,又发生了什么事?为何杨某被追究责任刑拘,而其女友却没有追究?这其中到底有什么事,吴召秀不得而知。她又一次找到了曹力伟,希望能让办案不积极的大同公安分局回避此案。

 对此,曹力伟说“能通过一个‘自坠楼’的现场,最后查出‘强奸未遂’的结果并定案报捕,这是公安机关对你最大的保护了。‘强奸未遂’也是有很多必须的因素才能定的。如果办到这个程度,你还觉得公安机关有偏袒行为的话,我不认同。”对于为何只抓了杨某而为对其有同样做伪证行为的女友进行处理,曹力伟说“有些过程,不是你能够了解到的。我觉得你现在不应该去追究那些无关紧要的事,你应该总结自身的教训。女孩子出去应酬也不应该喝酒……”

 

      我相信世上有“公道”
      只是有时会来得晚一些


        据公安机关说,那晚回到办公楼,吴召秀回了自己的房间,随后田某去敲吴召秀的房门,要进屋内,被拒绝。田某就在楼道里追她,把她追到了洗手间,田就在外面楼道附近的办公室。吴召秀从洗手间出来,田某继续追,无路可逃的吴召秀,跑向了楼上楼道内窗台,说田某要是再追她,她就跳下去,之后就跳下去了……杨某把她背到楼上,要送她去医院,被田某拒绝,田某让杨某回到值班室去,杨某便回去了。

   对于这个过程,吴召秀不能认同。她觉得,头部的积液可能是被打导致的,自己应是被人打晕后抛下楼的。如果坠楼时是清醒的,那么恐怖的场面,为何连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吴召秀说,也许,她若对自己要求不那么高,对工作可以马虎一点,这一切也许不会发生;但也因为她对自己要求如此高,她不会让我的人生中,留下这样的污点,所以,我一定要找出真相,不惜任何代价。

她说:“这些年,无数次在黑与白中辗转。我可以接受黑暗,但我决不屈服于黑暗。我相信世界上还是有公道的,只是有时,它来得会晚一些。”希望黑暗不会太久,光明早点渗透进来,让此案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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